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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万彩礼,女方只摸到20万,离婚时男方喊“全退”,女方家只肯退10万——中间那10万去哪儿了?
网友一句话戳破:“媒人、亲戚、酒席一条龙,早把差价吃干抹净。
”
翻查河源、北京、上海三地近年判例,发现同一套路:男方掏30万,女方实收常打七折;法院最后让退6到10万,理由几乎一样——“共同生活时间短、彩礼未用于共同开支”。
最新司法解释更直白:领证不足一年、无子女、彩礼没变成房本加名,就得按比例退。
有人算了笔账:男方父母背房贷车贷,小两口工资女方管,30万彩礼等于一次性买断男方话语权。
网友补刀:“这不是娶媳妇,是请了个只收不支的财务总监。
”
一句话总结:彩礼不是保证金,是风险金;想少扯皮,婚前写清钱怎么花、退多少,比山盟海誓管用。举报